华是科技(30121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秀君-已离任)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秀君) 本人张秀君作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任期满六年已于2023年6月离任。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2023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秀君,女,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系,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1982年8月至2001年1月,历任嘉兴学院助教、讲师;2001年2月至2018年5月,历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华是科技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23年度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员,积极与会计师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积极现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提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并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相关培训学习,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提升了本人的履职能力。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且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不断提高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董事提名、任免情况 本人因任期满六年,于2023年6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进行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确认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未有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本人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本人已期满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感谢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感谢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衷心期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规范的治理和运作,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独立董事:张秀君 2024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秀君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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