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八方股份(603489):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1:08:51 中财网
原标题:八方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进
一步建立健全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以下简称《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量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公司制定《回报规划》的原则
《回报规划》的制定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
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既要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
报,又要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的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亦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

三、公司《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
司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回报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利润
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对分红回报规划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在调整方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四、未来三年具体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年-2026年,公司拟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利润分配方式进行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且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如果在2024-2026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可以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实施股票股利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原则上,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及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并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
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
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三)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六、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况,说明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
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
(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
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七、其他事宜
本《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本《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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