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大东方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公证天业”在公司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业条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资格。 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拥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 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派克新材(605123)、亚太科技(002540)、新锐股份(6882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1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芯朋微(688508)、江南水务(601199)、中设股份(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等及时沟通咨询,按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公证天业”与公司构建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充分沟通、咨询专家级负责人员。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2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尚无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复核、二级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 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二级复核旨在确保相关人员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恰当地复核,重要审计程序执行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证天业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委派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复核程序,形成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项目质量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检查 “公证天业”设有监管和整改主管合伙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公证天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公证天业”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公证天业”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6、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证天业”就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大东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执行沟通;就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执行沟通。除上述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发布规则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外,大东方未有其他变更事项及专项审核事项。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2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与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2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公证天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公证天业”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公证天业”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公证天业”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证天业”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公证天业”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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