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688026):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洁特生物”)董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4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42,377.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407,622.6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月 17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1月 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2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4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508,492.6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2,491,507.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7月 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6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 2022年 12月 31日结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项目尾款 477.94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6.88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5,163.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蓄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2、中信银行广州黄埔支行户、建行广州中新知识城支行户、民生银行佛山禅城支行户已在本期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9日、2023年 10月 10日发布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07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于 2022年末予以结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4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报告期内,公司已支付项目尾款 477.94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 7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2,500万元,其中 6,250万元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另外 6,250万元为 6个月定期存款。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于 2022年末结项,公司于 2023年 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456.8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后续待付的尾款 253.01万元划至日常结算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3年 4月 14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已支付项目尾款 477.94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56.8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年 12月注销。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国家级生物实验室耗材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物流网络扩展项目” 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其实施主要系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水平、研发能力和销售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在进一步布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增加产品类型、加强生产线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提升市场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向洁特生命广州实际增资。 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4年 6月延长至 2025年 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3年 12月延长至 2024年 12月。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0日 附表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支付的项目尾款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和。 3、生物实验室耗材产品扩产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短期内面临实验室耗材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产能利 用率下降所致。。 附表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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