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2:28:35 中财网
原标题:阳光乳业:东兴证券关于阳光乳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阳光乳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 2022年 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发行价为 9.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6,497,249.05元,余额为人民币 622,324,750.9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年 5月 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5月 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2,513,138.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6,152,332.24元,本年度使用 16,360,806.4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72,513,138.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39,614,285.96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1,327,824.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 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 5月 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200753526415活期、定期248,165,063.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 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活期、定期149,074,229.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 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活期、定期142,374,993.02
合计--539,614,285.9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止,余额为 2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 2024年 6月 30日,利率 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账号 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止,余额为 1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 2024年 6月 29日,利率 1.9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余额为 5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 2024年 7月 11日,利率 2.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23349-1号),认为:阳光乳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阳光乳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600,799,600.00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16,360,806.4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72,513,138.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 变更项 (含部 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江西基地乳制品扩 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 目282,905,100.00282,905,100.006,353,474.9240,953,566.1714.4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安徽基地乳制品二 期建设项目142,605,300.00142,605,300.00-2,501,144.711.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渠道建设和品 牌推广项目175,289,200.00175,289,200.0010,007,331.4929,058,427.7716.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799,600.00600,799,600.0016,360,806.4172,513,138.6512.07    
超募资金投向 -        
1.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600,799,6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 2022年 7月 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08.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4,108.63万元 2022年已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1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 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 7月 26日,公司购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收益凭证认购时面值 3,000.00万元,到期日为 2023年 7月 26日,利率 1.5%- 4.7%,前述收益凭证到 期赎回,收回本金 3,000.00万元, 取得收益 44.75万元, 本金及收益资金已全部划回募集资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对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树敏 周 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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