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乳业(0013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3349-1号 目 录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3349-1号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乳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阳光乳业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阳光乳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阳光乳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阳光乳业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阳光乳业2023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23349-1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497,249.05 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513,138.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6,152,332.24元,本年度使用16,360,806.4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2,513,138.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39,614,285.9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1,327,824.6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 200753526415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 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 36050154015809688888 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 200753526415 活期、定期 248,165,063.72 滩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 36050154015809688888 活期、定期 149,074,229.22 青云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 1502208229300092653 活期、定期 142,374,993.02 都大道支行 合计 - - 539,614,285.96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2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30日,利率2.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账号 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10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6月29日,利率1.9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50,000,000.00元,存款到期日2024年7月11日,利率2.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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