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30096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 2024-012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鑫 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 息一致。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辐照”)于 202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公司股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 卫”)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6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进行。公司股东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鑫刚”)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0,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鑫卫、鑫刚出具的《有关中金辐照股票减持时 间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鑫卫、鑫刚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 计划一致。 3.鑫卫、鑫刚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 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4.截至本公告日,鑫卫、鑫刚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鑫卫、鑫刚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三、备查文件 1.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有关中 金辐照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2.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有关中 金辐照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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