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68870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3:28:44 中财网
原标题:振华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范其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作为关联董事,我们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2.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有效发展。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的议案》
经审阅《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比较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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