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6880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9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9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2,862,037.64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7,727,080.49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69,851,623.87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5,283,333.2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9,912,488.17元(包含利息收入 27,671,175.36元,扣除手续费 5,982.3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116,102,194.10元(全部为银行协定存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9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交控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存放、使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8.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等相关公告。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月 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等相关公告。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4,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等相关公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610.22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共计285,000.00万元,已全部赎回。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交控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交控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交控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 2:自公司披露《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5:“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40,000.00 万元剔除发行费用 1,489.07万元后的余额。 注 6:“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主要是:募投项目处于研发攻关阶段,相应研发投入增加,导致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低于预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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