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6880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23:42:55 中财网
原标题:交控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交控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号)的批准,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92,022股,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元,募集资金净额 745,109,332.76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年 9月 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58,055.7538,510.93
2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33,839.4925,000.00
3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 项目17,844.1811,000.00
合计109,739.4174,510.93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金额投资进度(%)
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38,510.9321,811.0656.64
轨道交通孪生系统建设项目25,000.0012,718.1450.87
面向客户体验的智能维保生态系统建设 项目11,000.004,757.0143.25
合计74,510.9339,286.2052.73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2,117.49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1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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