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000905):厦门港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1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9日(星期五)下 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4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4 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年 4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朝辉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 10人,代表股份 389,160,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41,809,597股的 52.4610%。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 托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52.157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386,907,522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2.15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253,41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38%。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253,41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3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2,253,41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 份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制) 本项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9,160,938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份 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2,253,416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股 份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股份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选举张勇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张勇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张勇峰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 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志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陈志铭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陈志铭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 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黄炳艺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黄炳艺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 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选举陈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陈朝辉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胡煜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胡煜斌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吴岩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吴岩松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陈震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刘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刘翔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陈赟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声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选举詹竞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詹竞瑜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林文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林文贞女士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曾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389,160,938票;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 2,253,416票; 曾明峰先生获得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当选为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程 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 2023年度履职情 况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参见 2024年 3月 30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廖明骐律师列席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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