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进感应(83867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进感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恒进感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恒进感应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2年 4月 14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年 6月 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237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134 号文批准,恒进感应股票于 2022年 7月 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恒进感应本次发行价格为 20元/股,发行股数为 17,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7,480,849.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519,151.00元。截至 2022年 6月 2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0号《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祥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国投证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东风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分别存放于 3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 2:截至期初应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与截至期初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相差 1,603.77元(不含税),系“其他发行费用”中的“证券登记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免予收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 9月 30日,恒进感应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证券对恒进感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恒进感应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起(即 2022年 9月 30日)至 2023年 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共计 925,350.00元,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共计 259,763.20元。其中 2023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感应热处理设备制造项目(一期)”所需资金共计 100,0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资金共计 159,763.20元。公司财务部分别于 2023年3月 27日、2023年 6月 27 日就上述事项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募集资金对上述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等额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恒进感应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8月 26日、2022年 9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3.00 亿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到期之日(即 2023 年 9月 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26日、2023年 9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2.00亿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自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生效之日(即 2023年 9月 16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恒进感应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恒进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恒进感应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喜特审 2024T00269),认为恒进感应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进感应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进感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恒进感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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