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6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合肥高科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租赁厂房,并签署相关合同,该事项 2024年度产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关联方安徽恒茂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租赁设备,并签署相关合同,该事项 2024年度产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翔、陈茵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合肥高科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C4栋3层30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 10月 20日 法定代表人:胡翔 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 50%股权,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0元 主营业务:充电桩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持有其 50%股权,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翔担任其执行董事。 财务状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净资产 1,985.880.48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恒茂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产投产业园C4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10日 法定代表人:马爱娟 实际控制人:胡佳旺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真空镀膜加工;新型膜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财务状况: 因安徽恒茂高科科技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无法披露相关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最终 协议及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肥高科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合肥高科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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