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0:57:16 中财网
原标题:合肥高科: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3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4年 发生金额2023年与关联方 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采购商品等57,000,00044,295,344.13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 务发展所需
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等25,200,0002,455,153.48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 务发展所需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工资薪酬等-92,433.74-
合计-82,200,00046,842,931.35-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安徽晶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人民政府综合楼401-55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人民政府综合楼401-55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茂芝
实际控制人:陈茂芝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涂料研发、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2、关联方名称:安徽恒茂高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产投产业园C4栋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产投产业园C4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爱娟
实际控制人:胡佳旺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真空镀膜加工;新型膜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
3、关联方名称:天津泰鸿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二支路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二支路15号-3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有松
实际控制人:吴有松注册资本:8,000,000元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冲压件、包装材料、注塑件等生产加工、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参股企业
4、关联方名称:合肥泰伦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住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9幢3层308室
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1973号恒大华府19幢3层308室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正明
实际控制人:胡佳旺
注册资本:100,000元
主营业务:通讯产品销售、印刷设备、印刷配件、印刷耗材、劳保用品等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5、关联方名称:合肥高科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C4栋3层301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C4栋3层301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翔
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0元
主营业务:充电桩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 50%股权,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翔担任其执行董事。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翔、陈茵回避表决;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2024年预计向安徽晶彩涂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6,000,000元,销售商品200,000元;
2、2024年预计向安徽恒茂高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50,000,000元,销售商品15,000,000元;
3、2024年预计向天津泰鸿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00,000元; 4、2024年预计向合肥泰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500,000元;
5、2024年预计合肥高科快易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0,000,000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肥高科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合肥高科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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