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1:06:17 中财网
原标题:合肥高科: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2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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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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