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4-32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19日 15:00 ①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4年 4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4月 19日 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梁伟刚先生 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代表股份 735,888,4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002%。 ①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731,725,6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0731%。 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人,代表股份 4,162,827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4271%。 ①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 股份 4,162,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271%。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 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1.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1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9,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68%;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05%;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2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1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9,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68%;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05%;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2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1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9,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68%;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05%;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2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00《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5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3,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3%;反对 2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关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5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3,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3%;反对 2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15,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0%;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89,4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68%;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05%;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2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858,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3,3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3%;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05%;弃权 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82%。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雨涵、陈兵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 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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