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603053):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成都燃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成都燃气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889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将成都燃气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905,966,100.00元汇入成都燃气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12月 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会计师”或“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 005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642.1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48,017.19万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 3,624.96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38,954.46万元(剔除利息收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41,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9年 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成都燃气 2023年度投入金额为 3,624.96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投入金额 51,642.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成都燃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成都燃气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 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会计师审核,并于 2020年 1月 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 2020年 1月 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0年 1月 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 1月 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成都燃气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成都燃气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如下: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封闭式 3、发行币种:人民币 4、发行规模:41,000万元 5、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 2点彭博 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 MID定盘价 6、预期到期利率:若观察日 EUR/USD≥1.01,则到期收益率为 3.10%(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 1.01>EUR/USD>0.92,则到期收益率为 1.54%-3.10%(保底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 EUR/USD≤0.92,则到期收益率为 1.54%(保底收益率); 7、募集期及起息日:2023年 12月 21日 8、到期日:2024年 6月 20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4)第 0402号),认为:成都燃气管理层编制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燃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都燃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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