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狮头股份(60053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1:42:59 中财网
原标题:狮头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1,101,503.06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因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狮头股份600539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璇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兴 华街道滨河西路51号3幢 1-2层0201号
电话 0351-6838977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电商服务业概况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 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 2023年 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 10.9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 77.5%。数字经济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成为引领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网络零售业作为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代表之一,继续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并且越来越成为推动消费扩容的重要力量。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和线上消费的普及,行业也在积极探索更加多元化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努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待。

2. 电商平台竞争加剧,电商服务呈“多元化”发展
随着内容电商、兴趣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持续蓬勃发展,消费渠道从传统货架电商平台继续向社群网络、社交平台、内容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平台集聚,以“内容+互动”推动消费者消费。多元化渠道加剧平台间竞争,对电商平台的运营、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品牌全渠道布局已是必然,而电商数据及商务决策复杂性持续加大,品牌方对互联网营销服务商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3 年中国移动互联网流量年度报告》,移动互联网用户对短视频的依赖度进一步提高,短视频行业持续挤占其他行业时长,用户使用时长占比已达 29.8%。

3. 电商服务升级为品牌管理模式趋势明显
头部服务商通过孵化自有品牌、战略合作、并购等方式发力品牌管理业务:包括打造自有品牌矩阵和战略合作品牌。服务商希望利用其在线上营销经验,在品牌管理中进行品类复用,带来效率提升,最终有望持续带来代运营公司的业务稳健增长。品牌管理模式的升级与跨渠道拓展打开业务成长空间。随着电商服务商对于品牌管理业务布局加快,转型为“品牌”管理商的逻辑有望逐步浮现。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品牌方提供一站式全渠道经销业务和代运营业务,属电子商务服务业。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及主营业务向电商服务业务进一步聚焦。

电子商务经销业务是指获得品牌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在电子商务领域部分或全部渠道的授权,由公司向品牌企业采购产品,在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或向京东自营、天猫超市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其他分销商等销售。代运营业务是指基于品牌方授权,公司为品牌方在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平台上的官方直营旗舰店提供包括品牌定位、渠道规划、店铺运营、整合营销策划与推广、客户服务支持、数据分析等综合运营服务。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8亿元,其中电商经销业务 3.9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85.40%,电商代运营业务 0.2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5.6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556,060,473.67704,220,937.78-21.04672,950,94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351,650,619.66450,447,518.07-21.93434,951,388.71
营业收入458,158,755.56588,597,423.21-22.16465,650,958.8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456,746,691.97587,310,934.14-22.23464,725,74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7,592,163.6117,519,103.88-542.9014,452,92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9,536,380.233,632,208.83-2,289.758,862,81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01,096,059.6945,510,861.70-322.14-13,870,658.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8.853.95减少22.80个百分 点3.3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40.08-525.000.0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40.08-525.000.0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4,485,579.44125,786,877.51109,943,917.29137,942,38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449,175.04-2,230,604.66-10,417,769.17-60,494,61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5,403,352.00-2,370,351.50-11,244,026.04-60,518,65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29,821,325.41-75,147,644.43-19,971,296.3023,844,206.4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19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84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 内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上海远涪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061,412,70 026.7 00质押48,982 ,376境内非国有法人
山西潞安工程有 限公司025,857,30 011.2 400国有法人
华远陆港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011,651,54 95.0700国有法人
魏文浩-3,515 ,7006,004,1732.6100境内自然人
上海桦悦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04,652,2042.02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何建东03,650,0001.5900境内自然人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2,150, 3362,155,4360.9400其他
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952,12 31,268,3220.5500国有法人
陶学锭-68,00 01,119,8000.4900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国金量 化多因子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1,080, 0001,080,0000.47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 动关系。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受同 一实际控制人山西省国资委控制,但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其他前 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55,60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35,165.06万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815.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59.22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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