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002094):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2:32:36 中财网
原标题:青岛金王: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年审机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
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晖;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
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年审负责人情况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份。

3、年审负责人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年审负责人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
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公司选聘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2023年5月19
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履
职履行的监督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及确认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前对拟聘任的2023年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1月3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事前沟通会,审
查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2023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就预审情况、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参与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审计人员签署了独立性声明书及保密承诺。

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年度报告情况进行了总结,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履职过程中,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
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
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
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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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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