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00209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经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陈波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就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开展的需要,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唐风杰、杜心强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波 权锡鉴 孙 莹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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