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600525):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3:02:42 中财网
原标题:长园集团: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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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系在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领导的关怀下,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新形势,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72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36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3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力及相关资源配备、人员信息、执业记录、审计费用报价等信息资料,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行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3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其他年报相关小报告费用20万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在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

同时,审计委员会以电子邮件形式督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计划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以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正常披露。

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2023年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调整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同意将2023年年度报告初稿、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2、对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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