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宝蛋白(603231):索宝蛋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3:22:46 中财网
原标题:索宝蛋白:索宝蛋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大华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
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大华所在
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30家分支机构。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
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任刚,200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
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静,201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3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1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峰,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5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
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10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
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大华所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
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
华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分歧解决机制
大华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
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
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
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
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按照大
华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

主要包括:
1.对于项目组内部的意见分歧,应以高级别人员指导
低级别人员的工作,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2.对于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应以项目
组最终判断为结论,被咨询者的意见不能替代项目组重新
做出的专业判断。

3.项目合伙人与相关质量复核人员以及与大华所负责
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活动的人员(如审核经理、审管委
内部行业组专家等)的意见分歧,原则上应由下一环节审批
人逐级进行解决。若仍无法解决,应由项目合伙人将书面
仲裁申请提交至由分歧解决会解决。如仍无法解决,项目
合伙人可通过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向管委会专业仲裁委员
会提出复议申请。专业仲裁委员会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

4.各级复核人员之间的分歧
审核经理与复核合伙人之间的重大分歧应先由项目所
在区域总部归口管理的质控合伙人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
参照上述“3”的规定,先提交至分歧解决会解决,若仍无
法解决,则应提交至专业仲裁委员会解决。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的所有重大
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咨询
大华所鼓励员工对审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因本人业务
经验局限不能把握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上级人员进
行咨询。

为提高专业技术咨询运行效率,项目组成员在执行鉴
证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因本人业务经验局限不能把握的疑难
问题或争议事项,应首先向项目负责经理或项目合伙人请
示处理意见或提请项目组内部讨论。如果项目负责经理非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时,在向项目合伙人咨询前,还应先
向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咨询。

当项目组内部就所咨询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或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判断、重大疑难问题时,
项目合伙人可与相关复核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当项目合伙人与相关复核人员就涉及重大判断、重大
疑难问题或有争议的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项目合伙人
可以选择向专业标准部进行技术咨询。

专业标准部提供咨询回复意见时,可根据咨询事项的
复杂程度考虑是否需要提交给相关的专家委员会或行业组
专家征求意见,并针对《技术咨询函》中提交的会计、审
计方面的专业技术问题,从技术层面提供初步处理建议和
参考意见,供项目组决策参考。

2023年年审过程中,大华所就本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
题。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2024年版)》将业务质量
管理工作分为三个层面,即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风险管理措施。项目组层面复核是指传统的三级复核,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
实施的质量管理》实施质量管理工作;项目质量复核是指
复核合伙人的独立复核。这是新质量管理准则重点强调的
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和其他特定项目实施的事务所层面项目
质量复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
—项目质量复核》实施质量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措施是指
质控内核会合议机制及其配套措施,是由质控部、质控内
核会成员针对高风险项目在前两层级复核基础上补充实施
的事务所层面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层次
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
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
核、风险管理措施。上述复核流程都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四)监控
大华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

大华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
和持续的监控活动。

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
检查,即大华所每年进行的执业质量检查。

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
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

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
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
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
险。

大华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
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
陷。

大华所通过下列方法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
广泛性:
调查所识别出的缺陷的根本原因。在确定用于调查根
本原因的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大华所应当考
虑这些识别出的缺陷的性质和可能的严重程度;
评价这些识别出的缺陷单独或累积起来对质量管理体
系的影响。

大华所根据调查结果,设计和采取整改措施,以应对
识别出的缺陷。

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根据《执业质
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具体工作方案
大华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
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
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商誉减值等。同时大华所制定了详
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
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
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
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
人员等。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

六、信息安全管理
本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所在信息安全
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
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
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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