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三元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林树)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3:42:09 中财网
原标题:三元股份:三元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林树)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蒋林树作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林树,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农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院长。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等获得者。2020年6月起兼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出席12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所议议案投票情况均为同意票;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担任委员,并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未发生需召开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对于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参加,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的一年为过渡期,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7日修订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制定修订至今,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行使职权,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就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题沟通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结果等方面进行沟通,促进年报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战略定位、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于会议组织、议案资料报送、实地考察调研等,公司均能做到合规、合理安排与组织,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于关心的问题,能够安排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关联交易在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且价格公允的情况下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获通过,聘用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具备所需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良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理性;本人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按照相关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工资金额,确定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转让首农畜牧部分股权至三元种业及三元种业向首农畜牧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需重点关注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参与董事会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进行良好有效沟通,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蒋林树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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