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三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3:42:12 中财网
原标题: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及 2023年 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执行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简称“16号准则解释”)及 2023年 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简称“17号准则解释”)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16号准则解释”及“17号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 16号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根据 16号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年 12月 31日)
5,687,765.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59,097.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分配利润 313,746.45
少数股东权益 14,921.49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年度)
所得税费用 -328,667.94
归母净利润 313,746.45
少数股东损益 14,921.4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年 12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448,422.89 1,255,265.66 60,703,688.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091,509.92 1,285,402.73 29,376,912.65
389,944,496.17 -26,827.00 389,917,669.17
未分配利润
1,144,498,445.04 -3,310.07 1,144,495,134.97
少数股东权益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度)
26,287,087.76 27,419.27 26,314,507.03
所得税费用
36,503,402.04 -24,596.94 36,478,805.10
归母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6,960,765.87 -2,822.33 -16,963,588.20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2年 1月 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2年1月1日)
63,304,187.34 950,360.38 64,254,547.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1,069,556.26 953,078.18 962,022,63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1,266,928.64 -2,230.06 301,264,698.58
未分配利润
908,677,080.52 -487.74 908,676,592.78
少数股东权益
注:上述调整不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数。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
财政部于 2023年 10月 25日发布了 17号准则解释,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1月 1日起施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选择提前执行。

采用 17号准则解释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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