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600088):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1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根据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50.94 公司
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院 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关联关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包括所属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1,253,861.98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音像制品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 注册资本:989.6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 司构成关联关系。 4、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5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电影发行;演出经纪;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数据处理;从事文化经济业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工艺美术设计;模型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制作;翻译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票务代理;物业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主楼A座六层6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视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 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幢2210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199号 注册资本:9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网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软件的销售,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出版咨询,体育会展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本:26,961.0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服装制造;打字复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号 注册资本:41,8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影制片;文艺创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 鹿鸣影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5层502、503单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关联关系:鹿鸣影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 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4楼东侧朝阳区体育综合楼五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租赁摄影器材;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数据处理;版权贸易;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摄影服务。 关联关系: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九层905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文化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体育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版权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版权贸易;销售工艺品、玩具、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 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1号楼22层26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服装、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机械设备。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14层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文化、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换服务;承接电视高科技和电视系统工程项目的开发、咨询、协作、服务;组织国内外电视业务交流和培训;承接电视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电视专用设备、电工器材;空白磁带及租赁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服装、通讯设备、关联关系: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发行;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版权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大数据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关联关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 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幢2207室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视频发稿、视频直播、特别节目定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视节目的创意、策划、组织;电视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组织文化技术交流活动;广告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活动;广播电视设备租赁;品牌推广及相关生产品开发;广告制作、代理、发布。 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 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1603房 注册资本:3,138.96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文化娱乐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房屋租赁;音像制品的租赁;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设计、制作国内外电视广告、代理自制广告的发布;电视节目(广电部批准的)及音像制品的版权代理;音像制品的销售。 关联关系: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 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43号楼03层09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视广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9、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 注册资本:4,431.03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涉外调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0、 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8,253.96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金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1、 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16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商标代理;文艺创作;工艺美术设计;组织体育赛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招标代理;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I 、II类医疗器械。 关联关系: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74号院64号楼1102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关联关系:北京发现纪实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3、 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5号3B-A505 注册资本:1,3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电视综艺节目的咨询、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与电视艺术有关的演出、宣传、培训、比赛;宣传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维修家用电器;家居装饰;技术开发;销售家具、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舞台设备;舞台艺术设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器材设备的租赁、销售;道具的设计、租赁;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货物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4、 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1号CN13内1-5层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技术培训;声乐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销售服装、鞋帽、金属材料、工艺品、珠宝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控股子公司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5、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 注册资本:11,573.507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艺术品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车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刀剑工艺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版权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店管理;品牌管理;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6、 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74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7、 中视科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段9层919、920室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及高尔夫球场经营)。 关联关系:中视科华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 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 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3、 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 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 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 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 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 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承包价格,经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协商确定后执行;对于其他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价格体系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 六、 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承包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控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予以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合理性和公允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是当今世界体量规模最大、业务形态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综合性国际传媒航母。维持和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 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 关联人回避事宜 1、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 其它 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