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688371):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行业,审计收费8.32亿元,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83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项目团队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4年 1月 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立信项目经理对 2023年年报审计的项目团队、服务时间、服务范围及审计策略进行介绍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 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的关键审计事项和重点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投资、股份支付、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境外重要经营实体、长期资产减值、关联方关系及交易。审计委员会就境外重要经营实体审计、长期资产减值的审计方案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沟通。 (二)2024年 3月 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对公司的资产减值相关测算底稿,针对测试底稿中的数据与会计师进行重点了询问。审计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也对回函情况、收入确认标准等细节问题进行了确认,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三)2024年 4月 8日,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审计情况汇报。立信与公司独立董事主要沟通了审计工作进度、会计政策及估计和重大非常规交易、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中涉及的诉讼事项及重要客户走访情况进行了重点询问和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