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 4月 30日 深圳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3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4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5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30日 15点 0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号智慧广场 A栋 1301-1 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30日至 2024年 4月 30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议案: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散会。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议案一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本议案审议后将分别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4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姜梅)》及《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潇颖)》。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在既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指导下,认真贯彻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各项工作目标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多元化、均衡的客户及产品组合应对市场变化。公司依托自身研发创新实力、产品品类拓展及强劲的渠道力加大开拓市场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强化内部经营管理,通过降本增效、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提升人员效率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4,688.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98%。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5,169.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8.64%,基本每股收益为 2.10元/股,同比增长 53.28%。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包括 3名非独立董事及 2名独立董事,所有董事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提供了广泛的业务经验、丰富的知识及专业的管理水平,有效确保了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合法决策。同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积极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执行,2023年,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9项议案,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次,其中包含 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议程和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工作,各项决议均已得到有效执行或实施。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制度修订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地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IR邮箱等多渠道的沟通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顺利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结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2024年董事会工作目标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情况,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议案二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的履行了监事会职责,积极展开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 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的召开均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执行,2023年,公司共召开 10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27项议案,具体如下: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依法依规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涉及到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要,各项交易均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执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了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目标 2024年监事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二)持续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和信息披露的关注。 (四)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归属进行监督,认真核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指标等情况。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并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议案三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出具,该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根据该报表并基于对2023年度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形势在变化中步入稳定,消费电子行业也逐步回暖,下游及终端需求有所增强。公司持续推动技术升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布局培育新兴市场,加大研发及销售投入,高端产品占比提升,产品销售量与综合毛利率双增,带动净利润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6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940.53万元;主要系公司适当增加备货,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二)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说明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利润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议案四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议案五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6,661,369.2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0元(含税)。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议案六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黄志强先生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刘助展先生,按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及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周斌先生,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税前)。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请回避表决。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议案七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议案八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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