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68860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力芯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 5月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知.......................................................................................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6日(星期一)13: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4年 5月 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4年 5月 6日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编制完成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1,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2,请各位监事予以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详见附件 3,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508,679.29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83,641,794.22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 6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3,369.27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0,215,620.00元。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 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万元(税前),每季度支付一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 (二)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三)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提出了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管理制度及考核结果确定。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本议案全体监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议案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 2024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6日 附件 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3年度,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53项议案,会议的通知、召集、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3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3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1次会议,其中 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董监高薪酬、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股权激励、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审计机构、更换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因消费电子市场结构性回暖,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扩充研发队伍,积极推动新的产品线的开发与升级,新产品在客户端导入情况良好,报告期的收入、利润较上年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86,754,179.96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15.54%;实现营业利润 216,960,891.20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36.03%;实现利润总额 217,590,175.78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36.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0,508,679.29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37.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7,542,750.03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37.68%。 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4]518Z02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秉承“和谐、诚信、敬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品质第一、快速响应、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以诚为本、客户优先、价值共享”的服务理念,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出色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优异的产品性能,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的同时不断开拓新产品。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创新,致力于依靠自主创新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需要企业紧跟时代潮流,紧抓客户需求,同时也需要公司加强专业人才储备。 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对接客户,持续提高公司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的后劲,保持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加强人才激励和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一要素,公司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梯队建设、人才培养力度以及提升研发队伍水平,始终把人才管理、人才开发和人才储备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员工的自信心、获得感和收入水平,保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加大力度引进更多的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才、高端市场和销售人才。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运作质量,加强公司价值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市场形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附件 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通过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二、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2023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日常工作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2023年8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对此发表监事会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关联交易的合法合理性,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范。 2023年2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必要、合理,交易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担保问题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基本有效的内部控制。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规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公司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八)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一期归属,共归属股票数量13.0648万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能,切实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督促、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其次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再者,继续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完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附件 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受国际国内消费电子市场结构性回暖及公司新产品在客户端导入良好等因素的影响,全年业绩有一定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75.42万元,同比增加15.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0.87万元,同比增加37.37%;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754.28万元,同比增加37.68%。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容诚审字[2024]518Z02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 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除特别注明外,以下单位相同)
二、2023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 主要资产变动情况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50.25%,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395.21%,主要系公司营收规模增加,票据结算业务相应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31.38%,主要系本期公司营收规模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37.52%,主要系 2023年末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少所致。 (5)预付款项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83.77%,主要系上年末预付材料款已交货,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38.09%,主要系上期末采购保证金本期抵减货款金额较大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68.46%,主要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新增 198.04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赛米垦拓参股无锡晟日通电子有限公司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279.95%,主要系本期投资共青城鑫昌和无锡产发知芯二个产业基金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39.78%,主要系子公司赛米垦拓装修费用摊销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年末较上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迈尔斯通预付购买房屋款项金额较大所致。 (二)主要负债变动情况
(1)短期借款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49.85%,主要系子公司赛米垦拓本期银行借款到期部分归还所致。 (2)应付票据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66.19%,主要系公司采用票据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上升 115.16%,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大,相应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4) 合同负债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上升 92.54%,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220.57%,主要系公司营收利润增长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37.01%,主要系子公司迈尔斯通偿还其少数股东借款所致。 (7)递延收益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922.89%,主要系 2023年度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末较上年末下降 33.69%,主要系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金额较小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1)股本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49.21%,主要有二方面原因,一是 2023年 4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4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0,648.00股,实际行权 126,644.00股,本次行权后公司增加股本 126,644.00元,增加资本公积 7,999,384.58元。二是 2023年 5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9股,本次权益分派增加股本 43,966,056.00元,减少资本公积 43,966,056.00元。 (2)盈余公积 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42.80%,主要系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期利润增加,相应计提的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3)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23年末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37.16%、14.50%,主要系公司经营利润积累增加所致。 (四)利润表情况
(1)税金及附加 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长 107.97 %,主要系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长 32.27%,主要系本期管理人员薪酬、中介机构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增加金额较大所致。 (3)研发费用 2023年度较上年下降 0.35%,主要是本期因股权激励未达到考核条件,股份支付冲回 863.4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因素,本期研发费用较上期新增 2232.97万元。 (4)财务费用 2023年度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美元存款结汇以及美元应收款项汇兑收益减少金额较大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3年度较上年度增加 228.93万元,主要系 2023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负数金额减小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度较上年度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减少金额较大所致。 (7)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分别增长36.40%、37.52%、37.37%,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增加,相应利润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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