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0005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 董敏女士、吴忠先生、鲁委先生和现任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 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董敏女士、吴忠先生、鲁委先生、 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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