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00208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高学庆)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5:31:58 中财网
原标题:海鸥住工: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高学庆)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高学庆)
作为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住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学庆,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律师。曾任职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惠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班尼戈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1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2023年度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 席董事 会次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 席董事 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高学庆422001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通过,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上述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上述董事会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关注事项、定期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审查与讨论,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职权并提出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本人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提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王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事项。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本人及其他委员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本人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以上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效率。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人员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行业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着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学庆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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