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12:19 中财网
原标题:贝斯美: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公
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吴韬先生、方咏梅女士、黄栋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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