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贝斯美(300796):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4-01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贝斯美”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贝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9.7亿元人民币。 具体拟担保情况如下表: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内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对象和实际担保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需要及融资申请确定,包括以下子公司: (一)拟被担保人: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3、法定代表人:王晓军 4、注册资本:11561.556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二甲戊灵原药、乳油、悬浮剂、微囊悬浮剂生产(《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09日);聚2,3-二甲基苯胺、3-硝基邻苯二甲酸、2-甲基-3-硝基苯甲酸生产;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95.89%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拟被担保人:宁波贝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南路66号 3、法定代表人:钟锡君 4、注册资本:76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宁波贝斯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拟被担保人: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6日 2、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临津大道 3、法定代表人:方浙能 4、注册资本:258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的研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次预计额度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银行审核同意,担保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912.99 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11%,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448.5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426.7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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