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300466):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22:43 中财网
原标题:赛摩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9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票勾 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累积投票 提案提案 7、8、9为等额选举 
7.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6 人
7.01选举黄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殷世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刘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赵海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厉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选举厉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 人
8.01选举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陈召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袁朝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9.01选举王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选举周红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相关公告及文件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上述议案7-9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上述议案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2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伟峰
电话:0516-87885998;传真:0516-87885858;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赛摩智能科技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累积投 票提案提案 7、8、9为等额选举    
7.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6人   
7.01选举黄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殷世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刘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赵海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厉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选举厉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8.01选举卜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陈召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袁朝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2人   
9.01选举王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02选举周红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1、请委托人在议案后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打“√”选 择与委托人意见一致的选项。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 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2、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 受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同意的选项处打 “√”,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 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股东地址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 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66;投票简称:赛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对应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对应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对应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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