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300939):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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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32: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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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秋田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3,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9,768,867.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831,132.08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 19,683.7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01月 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01月 25日出具“天健验[2021]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项目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023年 12月 31日)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2023年)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693,831,132.08 | - |
2 |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 174,101,427.33 | 24,039,890.41 |
3 | 银行手续费 | 8,842.87 | 3,567.56 |
4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40,885,331.24 | 11,504,260.19 |
5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专户余额 | 560,606,193.12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01月 28日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于 2021年 02月 18日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赣州市
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02月 18日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银行专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户 | 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 深圳秋田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 756274480553 | 4,029,649.55 | 总账户、超募
资金 |
| 公司深圳
公园大地
支行 | | | | |
2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
支行 | 深圳秋田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 44250100005700004819 | 11,158,464.09 |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3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赣州开发
区支行 | 赣州市秋田微电子
有限公司 | 36050181016400000776 | 3,232,520.95 | 触控显示模
组赣州生产
基地项目 |
4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公园大地
支行 | 赣州市秋田微电子
有限公司 | 769274558081 | 2,185,558.53 | 新型显示器
件建设及电
子纸模组产
品生产线项
目 |
5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
支行 | 深圳秋田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 44250100005700004819 | 540,000,000.00 | 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 |
合计 | 560,606,193.12 | - | | |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基于对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整体布局优化的考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年 0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05月 11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进行变更,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开展特性的考虑,相应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实施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工
业区 |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宗地号为
G08406-0133的土地) |
实施方式 | 深圳租赁与装修厂房建设 | 深圳产业基地自有厂房建设 |
由于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步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 | 调整后 |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金额
(万元)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估算金额
(万元) |
1建设投资 | 4,093.16 | 1建设投资 | 4,093.16 |
1.1软硬件设备投资 | 3,334.45 | 1.1软硬件设备投资 | 3,334.45 |
1.1.1 新增设备投入 | 2,788.68 | 1.1.1 新增设备投入 | 2,788.68 |
1.1.2 新增软件投入 | 545.77 | 1.1.2 新增软件投入 | 545.77 |
1.2 场地投入 | 639.50 | 1.2 场地投入 | 495.50 |
1.2.1 场地租赁 | 144.00 | 1.2.1 场地租赁 | - |
1.2.2 装修费用 | 495.50 | 1.2.2 装修费用 | 495.50 |
1.3预备费 | 119.22 | 1.3预备费 | 263.22 |
项目总投资 | 4,093.16 | 项目总投资 | 4,093.16 |
注:本次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仅涉及将场地租赁投入调整至预备费,项目总投资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年 04月 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1年 03月 0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 03月 18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628,374.59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51,886.79元,共计43,580,261.38元。本次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年 03月 0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38号)。
具体情况如下:
1、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
生产基地项目 | 28,582.69 | 3,962.84 | 3,962.84 |
2 |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
项目 | 6,399.34 | 0.00 | 0.00 |
3 |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
产线项目 | 4,624.19 | 0.00 | 0.00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93.16 | 0.00 | 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0.00 | 0.00 |
6 | 合计 | 49,699.38 | 3,962.84 | 3,962.84 |
2、已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年 02月 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951,886.79元,公司已全部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 自筹资金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置换金额 |
4,976.89 | 395.19 | 395.19 |
注:本公司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49,768,867.92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不含增值税)33,018,867.92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6,750,000.0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06月 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07月 09日召开的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19,683.73万元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资金已投入使用金额为:543.94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年 0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 09月 14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发生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资金来源 | 现金管理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
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
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 | 57, 202. 68(注) | 55,732.06 | 0.00 | 0.00 |
注:指在报告期内现金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04月 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
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383.11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3.99 |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410.14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0.00%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注 1】 |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注 2】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
产基地项目 | 否 | 28,582.69 | 28,582.69 | 704.17 | 8,632.31 | 30.20% | 2025年 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
目 | 否 | 6,399.34 | 6,399.34 | 0.00 | 603.36 | 9.43% | 2025年 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
线项目 | 否 | 4,624.19 | 4,624.19 | 759.03 | 899.50 | 19.45% | 2025年 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 3】 | 否 | 4,093.16 | 4,093.16 | 426.65 | 731.03 | 17.86% | 2025年 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0.00 | 6,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699.38 | 49,699.38 | 1,889.85 | 16,866.2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深圳产业基地 | 否 | 19,683.73 | 19,683.73 | 514.14 | 543.94 | 2.76% | 2025年 12月 31日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9,683.73 | 19,683.73 | 514.14 | 543.94 | -- | -- | | | -- | -- |
合计 | -- | 69,383.11 | 69,383.11 | 2,403.99 | 17,410.14 | -- | -- | 0.00 | 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注 1】(1)公司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因宏观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地
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03月 31日。募投项目“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2年 03月 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由于“深圳产业基地”项目所涉建设用地流转采用土地线上招拍挂程序且属原始地貌出让,导致土地使用权属转让流程及前期开发手续的办理过程较为复
杂,耗时长于预期。同时,为了满足智能化生产的要求,厂房建设、工艺布局及环评等要求提升。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及不可预期因素
的影响,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深圳产业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调整到“深圳产业基地”项目所属地块,基于“深圳产业基地”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涉及实施方式和内
部投资结构发生变更,导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和“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前期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拟采购的设备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和安装调试过程,设备到位时间预计有所延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拟将“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产基地项目”、“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目”和“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年 12月 31日。
公司于 2023年 0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 05月 11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 2021年 06月 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 07月 09日召开的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19,683.73万元投资建设深圳产业基地。公司独立董事和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述资金已投入使用金额为:543.94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工业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宗地号为 G08406-0133的土地)”,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深圳租赁与装修厂房建设”变更为“深圳产业基地自有厂房建设”,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1年 03月 0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 03月 18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9,628,374.59元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51,886.79元,共计 43,580,261.38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已全部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1)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3年 08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 09月 14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8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 |
| 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注 2: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内尚未达到可以使用状态,2023年度暂不产生效益。
注 3:由于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
司实际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同步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更好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仅涉及将场地租赁投入调整至预
备费,项目总投资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年 04月 20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注 4:若出现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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