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30093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钱可元)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32:36 中财网
原标题:秋田微: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钱可元)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期届满离任-钱可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3年任期内,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独立客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任期届满,本人自2023年09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可元,出生于1957年02月,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总工程师,西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清华大学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2001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半导体照明实验室副主任;2018年09月至今,任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9月至2023年0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下同),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姓名任职状态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席 次数通讯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钱可元届满离任40400
注:报告期内,本人因任期届满 6年,于 2023年 09月 14日离任。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的2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为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1
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与ESG委员会,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投出同意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子公司考察等形式,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及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动态信息。公司充分提供现场履职条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1
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它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没有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

(一)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2023年03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3年0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 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 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独立意见; 13、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的独立意见; 1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5、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3年0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5、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2023年04月07日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2023年0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建设泰国生 产基地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2023年09月14日离任。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决策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各位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可元
2024年04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钱可元)》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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