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斯特”)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赫贝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易通轻量化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宇华精机有限公司、安徽贝斯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内部控制内容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方面。 1、内部环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整、系统、合理、合法,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从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出发,实用性、可操作性强;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并得到了一贯的落实和执行,设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并分别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组织架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和规范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为主体,设置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机加事业部、铸造事业部、装备事业部、市场开发部、生产管理部、采购部、设备设施部、智能规划部、品保部、内部审计部、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公司办公室、安全环境部、研究规划院、工程研究院;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亦按照业务需求建立了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①公司治理各方面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要求,2023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重点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②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内部质量管理和外部顾客的需要,公司按照ISO9001,IATF16949、ISO/IEC17025和AS9100D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文件,并通过了第三方认证公司的认证。 ③公司为满足内部经营管理和外部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按照GB/T24001-2016, GB/T45001-2021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文件包括《环境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以及环境和职业健康影响因素分析与识别;按照ISO5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文件包括《能源管理手册》、《能源管理程序手册》对公司能源变量进行分析与识别。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情况 公司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审计委员会领导,制定了规范、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开展日常内部审计,负责实施内部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程序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4)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体系的建立,在经营运作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奖惩、KPI考核、股权激励、晋升与奖惩组成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注重培养员工的职业技能,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人才发展规律,通过构建Y型人才梯部以及核心人员的年度述职工作,旨在提高其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3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成就,为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成功办理了77.913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进一步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实现了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初衷。同时,围绕贝斯特干部培养计划,各事业部主动承担起干部人才梯队建设,设立年度培养目标和内容,持续更新人才后备库,确保了公司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拥有更大的机会更好的舞台。 2、风险评估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根据企业、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不断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水平,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位置。公司对现有业务和未来拓展的业务进行梳理,开展风险评估,重点识别和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根据风险评估,制定决策及时调整相应的应对对策,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1)销售与回款 公司已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评审制度》、《年度销售业务计划制度》、《月度销售生产计划制度》、《月度销售回顾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服务控制程序》、《客户财产控制程序》、《客户满意度控制程序》、《服务热线处理流程》、《与客户有关过程控制程序》等一系列加强公司与客户互动的销售管理程序和制度。 通过全员营销的模式,将客户的信息变为公司的宝贵资源和财富,强化销售部门在公司的引领作用,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销售部门高效、积极地开拓市场。 对客户销售业务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到收款的环节都详细记录,通过部门第一责任人与业务人员定期梳理和财务部门定期与客户对账的流程,回顾公司的项目和产品在客户处的真实状态,对应该回收的款项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执行,确保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以及安全性。 (2)采购 公司规范了采购流程和管理制度及供应商管理标准,制定了采购合同、采购价格评定、付款方式约定体系、严密的科学的采购实施计划、供应商评价、评定考核办法、物料验收入库、领用、退货处理、仓储等管理流程和制度;同时有一支专业的高素质采购团队。公司建立和规范采购流程和相关制度,从而规避了盲目采购及断供影响生产和客户需求及不正当行为发生的风险,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良性循环。 本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业务处理,控制措施能被有效地执行。 (3)生产管理 公司根据精益生产的理念和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建立了适合公司的生产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规定了生产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生产管理制度、物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6S管理等制度,确保了公司生产计划有效安全的执行,同时生产的产品稳定符合质量控制的标准和客户的要求。公司生产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以上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生产活动,并持续不断的进行改进,控制措施能被有效的执行。 (4)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财务部设置了部长、副部长、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出纳会计等岗位,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建立、完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预算制度,已制定《财务与会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货币资金审批制度》、《支付用款申请程序和权限规定》、《出差人员差旅报销规定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财务核算,编制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根据经营战略和计划,制定公司的财务战略和实施方案;根据公司状况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审核各部门提交的财务预算,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具体的执行情况。 (5)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方的回避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和披露方式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了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的真实、准确、完整。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 (6)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为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查、担保合同的签订、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所有担保均严格执行了相关程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对外投资控制 公司为了做好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报告期内,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均能被有效地执行。 (8)募集资金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做到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等手续完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变更或违规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专户予以了注销,节余资金以及利息亦按规定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9)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从公司治理、日常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对子公司实施了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各子公司基本做到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按照授权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定期向公司提交财务报告。 (10)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4、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为了使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和披露制度,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建议及解决进展情况等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并抄报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架构、职责与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做了详细规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为公司防范风险、强化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公司以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三个指标作为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的依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公司以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三个指标作为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的依据,其中缺陷等级取决于其中任何一项指标的最高级别。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五、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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