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52:14 中财网
原标题: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京)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京: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获同校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王京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财务管理副教授。历任潍坊泰玛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海洋大学讲师。现任同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副教授,青岛昶洋水产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姓名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王京6330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姓名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王京21100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3年 5月参加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3年4月21日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 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2023年5月12日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3年5月31日对《关于公开转让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2023年8月18日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并以通讯会议、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同时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沟通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跟踪和指导,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并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为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5月12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旭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艳霞女士、张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艳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张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独立董事:王京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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