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6:52:15 中财网
原标题:同大股份: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2、鉴于永拓已连续多年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7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3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461,4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0,8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0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71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服务范围涉及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70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对职业风险基金累计计提16,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立信存在因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人被诉(被仲裁) 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裁) 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 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 万,在诉讼过 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 证券、银信评 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 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 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 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 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以及审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丁陈隆、周晓枫,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丁陈隆,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晓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杜志强,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志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4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永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永拓为公司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永拓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永拓进行了事前沟通,永拓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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