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7:16:46 中财网
原标题:雄塑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保荐人,对雄塑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16年 12月 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17.2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17年 1月 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开户行名称账户金额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 行44485001040077788287,881,100.00
2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江支行801101000870219730177,195,600.00
序 号开户行名称账户金额
3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江支行8002000000999123110,095,300.00
合计475,172,000.00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1月 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号)审验。

2、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475,172,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6,449,579.15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8,064,424.87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489,664,178.76
转出结余存款利息21,825.26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理财产品余额-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1年 1月 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截至 2021年 5月 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已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主承销保荐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8,490,640.20元后,剩余股款人民币 492,226,354.55元已于 2021年 5月 1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序 号开户行名称账户金额(人民币 元)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 行44485001040042642291,787,300.00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 行4448500104004265991,509,354.55
序 号开户行名称账户金额(人民币 元)
3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江支行801101001231824184108,929,700.00
合计492,226,354.55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5月 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33号)审验。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到账资金合计492,226,354.5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298,438.76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214,012.96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339,360,256.88
置换发行费用861,031.27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2,517,518.12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62,517,518.12
理财产品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面修订。公司严格依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2017年 2月 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年 5月 11日,公司存放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 80020000009991231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0.19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截至 2021年 8月 11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77788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0.55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截至 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存放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 801101000870219730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20,717.89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2.2017年 3月 4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及保荐人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限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1年 12月 21日,公司存放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4101000003015884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03.48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截至 2023年 7月 25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 16428201040004366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 102.39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17年 8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7年 9月 11日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中的募集资金共计 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2017年 11月 2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人广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子公司对应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0年 4月 13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21123001040007239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将未使用的结余利息0.76元转出至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办妥注销手续。

4.鉴于公司保荐人变更,2021年 4月 2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4月 26日,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 4月 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高新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雄塑与樟树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办妥注销手续。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2021年 5月 12日,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2年 7月 14日,公司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44485001040042659账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已办妥注销手续。

2.2021年 5月 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易门县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户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4448500104004264250,563,132.01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支 行801101001231824184106,158,725.9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门县支行240592010400167965,795,660.18
合计 162,517,518.1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 2017年 1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 20,829.41万元(含发行费 82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33号)。

2017年 3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9.41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截至 2021年 6月 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4,976,221.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1,341,633.55元,拟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 96,317,855.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61号)。

2021年 6月 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317,855.47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 2021年 7月 9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本投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度,公司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期初余额 0.00万元,期间公司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金额 5,000.00万元,累计赎回短期理财产品金额5,000.00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年度,公司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募集资金 13,000万元用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3,002.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本报告期,公司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雄塑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96,653.73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3.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902.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4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 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28,788.1115,788.11-16,536.21104.74%2017年12月31日-1,792.50
河南新型 PVC管材、PE 管材及 PPR管材投资项 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17,719.5617,719.56548.2218,410.04103.90%2017年12月31日-2,003.72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 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 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 基地项目(注 2)-13,000.00-13,002.40100.02%2020年12月31日476.47
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1,009.531,009.53-1,017.76100.82%2017年12月31日-不适用
云南年产 7万吨 PVC/PPR/PE高性能高 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29,178.7329,178.73414.4923,926.8082.0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 术研发项目10,892.9710,892.9791.00920.748.45%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9,064.839,064.83-9,088.48100.26%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6,653.7396,653.731,053.7182,902.43---3,319.7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96,653.7396,653.731,053.7182,902.43---3,319.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与“河南新型 PVC管材、PE管材及 PPR管材投资项目(第 一期,年产 52,000吨)”暂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调整、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销售受到 冲击,产能未能有效释放。 (2)“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2023年度实现盈利但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主要系市场需求调整、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产能未能有效释放。 (3)“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研发大楼的修缮、研发设备的购建,研发中心全面改造完成后,有利于加强公司 研发创新能力,巩固和提升企业现有的行业地位,其效益体现在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云南年产 7万吨 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A.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项目尚未完全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B.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 2023年末本项目整体投资进度超过 80%。但鉴于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 质量,本着审慎原则,公司适度放缓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节奏,以期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 (2)“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A.因本项目主要为完善公司相关研发场地建设、先进设备引进和更新,持续吸纳 优秀的研发人才,为相关新型管材的研发提供基础条件,其效益从为公司改良产品或研发新产品工作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得 到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B.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         

 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 鉴于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企业经营承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审慎放缓投资节奏,以 期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故本项目整体进度缓慢。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而设,其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17年 3月 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用募集资金 12,438.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的自筹资金 12,438.93 万元;用募集资金 7,565.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河南新型 PVC管材、PE管材及 PPR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 52,000 吨)”的自筹资金 7,565.2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 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 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2021年 6月 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97.62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云南年产 7万吨 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的自筹资金 9,497.6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 项目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短期理财产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 1:附表 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亦即募集资金净额; 注 2:“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为 2017年度新增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于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
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募集资金 13,000.00万元及公司自筹资金。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本期实际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 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 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 配件项目(第一期,年 产 82,000吨)13,000.00-13,002.40100.02%2020年 12月 31日476.47
合计-13,000.00-13,002.40100.02%-476.4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鉴于“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的厂房第一期建设的首期工程已竣工, 机电动力设备也已基本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考虑市场的开拓进展与项目后续使用资金计划,该项目在短期内 无需继续大规模投资扩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经公 司管理层审慎评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策略,拟变更“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 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 82,000吨)”募集资金 1.30亿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南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运营“海 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7年 8月 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年 9月 11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 8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2023年度实现盈利但暂未达到 预期收益,主要系市场需求调整、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产能未能有效释放。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