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30054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帝科技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雄帝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6号)核准,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896,551股,发行价为29元/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79.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3,301,886.78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06,506.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091,58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9号)和《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3-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免公司发行登记费用不含税金额6,506.1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人民币195,098,092.22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大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有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另外,公司将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业务布局、财务能力、人才引进、研发投入等方面做出战略优化,有利于公司把握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的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雄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雄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雄帝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甘 露 王 志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04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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