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科新源(30129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7:46:08 中财网
原标题:海科新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科新源股票代码30129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尉彬彬张金峰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23 号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23 号 
传真0546-70610060546-7061006 
电话0546-70610060546-7061006 
电子信箱dongban@hi- techspring.comdongban@hi- techspring.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添加剂、高端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
秉承“为全球绿色生活贡献力量”的使命,“锂电池材料+消费化学品”双轮驱动,通过全球技术和市场领先,打造敏捷
研发和敏捷运营的新能源材料和消费化学品龙头企业。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甲乙
酯(EMC)、碳酸乙烯酯(EC)、碳酸丙烯酯(PC);在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
(FEC)、硫酸乙烯酯(DTD)、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草酸硼酸锂(LiODFB)、四氟硼酸锂(LiBF4);均为锂离子
电解液关键原材料,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等领域。

(2)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
公司醇类产品业务主要包括:医药级食品级丙二醇、1,3-丁二醇、香精级二丙二醇、工业丙二醇和二丙二醇等系列
产品。公司医药级食品级丙二醇,主要应用于食品行业、医药行业和日化行业作为保湿剂、软化剂、溶剂等;以及应用
在烟草行业作为烟用香精烟草保湿剂、防腐剂;公司1,3丁二醇主要用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被用作保湿剂和溶剂;
香精级二丙二醇,主要应用在香精香料、有机硅、表面活性剂行业作为保湿剂、软化剂、溶剂等;工业丙二醇,在不饱
和树脂、聚醚、农药、防冻液和除冰剂等方面用作增塑剂和溶剂。

(二)市场地位
1、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材料
公司是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龙头企业,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完整的产品线、多工艺多基地布局的优势和严
格的品质管理,同时积极构筑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卓越运营、挖潜增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在
电解液溶剂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第二增长曲线,布局锂电池电解液新型添加剂产品,为全球电解液客
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

2、丙二醇等精细化学品
公司是高端丙二醇等醇类产品国内主要生产商之一,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有力推进我国医药级丙二醇、
二丙二醇、1,3-丁二醇等产品的进口替代。同时依托海外仓储的布局以及客户资源,产品出口量不断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6,967,949,46 4.715,247,728,77 9.355,232,763,13 0.3233.16%2,773,746,10 3.122,762,250,13 6.5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3,125,401,33 6.582,095,177,01 1.462,095,678,90 5.1749.14%1,806,408,40 2.031,806,601,22 7.26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3,362,583,57 2.383,029,202,54 3.853,029,202,54 3.8511.01%3,072,460,48 5.063,072,460,48 5.0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31,622,722.3 9283,626,638. 46283,935,706. 94-88.86%607,498,582. 75607,691,407. 9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3,130,877.4 1274,624,753. 89274,933,822. 37-95.22%596,222,333. 96596,415,159. 19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62,076,157.5 1487,852,529. 40487,852,529. 40-112.72%297,237,250. 43297,237,250. 43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71.71.7-90.00%3.633.63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171.71.7-90.00%3.633.63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1.25%14.57%14.56%-13.31%40.42%40.4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
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
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
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73,151,542.84805,874,940.55930,607,596.79852,949,49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228,429.1524,218,221.357,700,800.47-31,524,72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8,778,763.4926,301,128.451,525,382.76-33,474,39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81,004,901.7599,249,395.6914,131,286.665,548,061.8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20,617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一 个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18,214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山东海 科控股 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60.90%135,793,999.00135,793,999.00不适用0.00   
国金证 券-招 商银行 -国金 证券海 科新源 员工参 与创业 板战略 配售集 合资产 管理计 划其他2.50%5,574,079.005,574,079.00不适用0.00   
中保投 资有限 责任公 司-中 国保险 投资基 金(有 限合 伙)其他2.24%5,002,501.005,002,501.00不适用0.00   
杭州璟 侑投资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杭州 璟侑叁 期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其他1.99%4,437,049.004,437,049.00不适用0.00   
上海合 银投资 管理有其他1.99%4,437,000.004,437,000.00不适用0.00   

限公司 -常德 合银湘 德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上海辰 韬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嘉兴 辰通创 业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其他1.74%3,882,420.003,882,420.00不适用0.00
赵洪修境内自 然人1.49%3,327,787.003,327,787.00不适用0.00
深圳市 达晨财 智创业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 达晨创 鸿私募 股权投 资企业 (有限 合伙)其他1.37%3,050,471.003,050,471.00不适用0.00
苏民投 资管理 无锡有 限公司 -南京 苏民投 睿晟股 权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其他1.24%2,773,155.002,773,155.00不适用0.00
深圳市 安鹏股 权投资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潍坊安 鹏新动 能转换 创业投 资基金 合伙企 业(有 限合其他0.87%1,941,209.001,941,209.00不适用0.00
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 称)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国金证券海科新 源员工参与创业 板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新增00.00%5,574,079.002.50%
中国保险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新增00.00%5,002,501.002.24%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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