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300333):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规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兆日科技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容诚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意见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二、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对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在 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保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有效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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