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10:31:56 中财网
原标题:荣旗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议案内容表决 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关于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同意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关于核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同意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规定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同意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同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具体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规范、科学地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各项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并较好地完成经营目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至今未发现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加强学习,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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