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0日 10:31:57 中财网
原标题:荣旗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东提出临时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11.00《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 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无需审议。

上述提案中,提案 12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5:00时;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现场登记、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2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 30号四楼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桂杰
电话:0512-67630197
传真:0512-67200166
邮编:215024
邮箱:[email protected]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60”,投票简称为“荣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附件2: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8.00《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件3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编码 
备注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