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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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0日 10:31:5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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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荣旗科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荣旗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博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阳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3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信息披露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 | 无 | 不适用 |
助、套期保值等)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净利润下滑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
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
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措施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
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
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
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
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者其 | 不适用 |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博 戴 阳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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