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安科技(30052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辰安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8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66.98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 16,333.02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58.02万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金额为 16,275.00万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116.1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58.8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3月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1 伙)会验字[2019]2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000.29万元,其中,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 1 资项目 3,873.1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66.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466.35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扣除的银行手续费净额 307.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年 4月 14日连同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立安”)负责组织实施,为了更高效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由科大立安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于 2019年 7月 12日连同中信建投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科大立安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46.11万元。 注 2: ①公司于 2019年 6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6,000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②公司于 2021年 3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6,000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③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3,158.89万元向科大立安增资,科大立安将增资款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用于实施“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 ④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 1,420.24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6,141.40万元。其中,用于“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支出 14,000.29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费用 2,141.11万元。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如下: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万元(含人民币 4,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年 3月 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1年 3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万元(含人民币 2,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年 3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2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人民币 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年 4月 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立安实施的“智慧消防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延期,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年 10月延期至 2023年 12月。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是 2020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影响致募投项目部分基础设施性建设工作顺延,整体进度放缓,同时,市场环境亦逐渐发生变化,需提升自身产品与服务的技术鲜明性以扩大竞争实力。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辰安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31082号),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我们认为,辰安科技编制的《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辰安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辰安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辰安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单增建 胡 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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