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003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0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879号)核准,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至2020年9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08,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2,727,712.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72,287.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8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3-0000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5,672,287.8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12,815,277.14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89,411,738.54元,本年度使用金额23,403,538.6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明细见下表: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1日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23-00220号)。 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2,176,487.88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3,120,612.26元,超出金额944,124.38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补充营运资金所致。 注3:“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共节余资金4,249,260.54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支付该项目尚余部分质保金等款项。 注4:“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该项目共节余资金40,841,189.47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转入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开普”)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尚余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款项。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除“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外,其他子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均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 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截至2023年10月17日,该项目共节余资金14,018,577.55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中低压一二次成套 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终止剩余资金104,089,000.00元,合计118,107,577.55元,公司将该等节余资金、子项目终 止剩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支付已结项子项目尚余尾工款、合同结算款、 质保金等款项。具体事项描述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共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合称为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乙方)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合称为甲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乙方)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上述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珠海 开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410078801800001711)资金用途为“华南基地(珠海) 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将“华 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40,841,189.47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6,917,627.19元)转入珠海开普 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支付该项目尚余部分质保金等款项;同日,公司办理了该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合称为甲方)与保荐机构湘财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注2: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许继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050171284409999999)资金用途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部 分子项目发生变更外,其他子项目已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将“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及部分子项目终止剩余资金合计118,107,577.55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11,652,555.55 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湘财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支许昌分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 事项描述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将“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节余资金40,841,189.47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6,917,627.19元)转入珠海开普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尚余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款项。 2.截至2023年9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除“中低压一二次成套设备检测技术研究”子项目外,“含新兴技术的复杂电网仿真测试技术研究”、“电工电子可靠性试验研究”、“新型测试设备及全自动检测技术研究”等三个子项目已经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三个子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4,569.4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01.86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上述已结项子项目节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尚余尾工款、合同结算款、质保金等款项。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现金管理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本报告期,公司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种,上期购买本期赎回的理财产品1种,已经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无尚未到期产品。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2,217.65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312.06万元,超出金额94.41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补充营运 资金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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