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号)核准,公司于 2023年 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1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147.88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12,399.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748.54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8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14,324.98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324.9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8,423.5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59.30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44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8,501.31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1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29,501.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 8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凤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湖城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建设,重新调整“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7,730.2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拟在杭州、厦门、武汉、南京、成都、天津、南昌、六安、滁州、宿州、徐州等城市设立分公司或营销中心,实现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升级,提高公司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 公司自 2023年 7月上市以来在实施“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存在超出前述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即为了扩大京津冀以及福建区域的市场影响力,在毗邻天津的北京、毗邻厦门的福州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地、车位及办公场地装修等,未经董事会审议及披露。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建设,重新调整“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办公场地装修、购置车位的相关费用已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待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支付;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地的费用由于涉及房产资金监管账户,款项难以退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补充审议通过,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 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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