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30048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9:50:42 中财网
原标题:蓝晓科技: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2年度业务收入 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亿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家,审计收费 3,570.7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 4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23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及对 2023年 12月 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4月 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 12月 28日,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年 4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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