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522,8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452,830.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547,164.80元。 2021年 4月 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1]11480001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71,488.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 9,849.11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具体情况为: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3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超过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 7,50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理财转出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500.00万元。 注 2: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出 7,500.00万元,且已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尚有 2,035.36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71,488.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 9,849.1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 8月 5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截至 2024年 2月 23日,公司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虽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且在形式上属于保本产品,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存在超授权期限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虽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且在形式上属于保本产品,但仍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就超出授权期限部分进行追认。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于 2024年 1月自查发现后即停止继续购买,并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督促证券部对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切实纠正其理解和认识偏差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树立合规意识,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未来不再有类似事项发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2023年度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超过授权期限的情况,公司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追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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